为保证学院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院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学院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工作具体由学院负责人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教研室及办公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院不定期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多样化(如:宣传橱窗、班团活动、安全知识讲座等)。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院内外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学生出走、失踪等重大事件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节假日值班;加强学院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院的教学秩序正常。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
6、每月对寝室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7、经常检查门窗、楼梯以及各种设施的完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处理或向上级领导报告处理,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