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国家统计局将于近期对教育部开展教育统计督察工作,并选定湖南作为教育部督察延伸省份。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协助国家统计局开展教育统计督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迎接统计督察的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察时间
督察组将由国家统计局司级领导带队(一行18人),于9月19日抵达湖南,在我省开展为期一周的教育统计督察。
9月20日至21日将在省教育厅与省厅、市局、区局主要负责同志见面沟通并查阅相关文件。9月22日至23日督察组将在长沙、株洲,四个区内随机抽取部分高校,分组前往进行实地检查。
二、督察内容
1.学习、传达、贯彻有关精神的情况。重点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系列《意见》《办法》《规定》《通知》、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和精神等。
2.加强统计工作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的情况。重点是统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配置、经费管理和保障、研究和加强统计工作的规章制度等。
3.开展教育统计工作的情况。重点是教育事业统计、教育经费统计、基本建设投资统计、教育装备统计、高校科技统计、高校实验室统计、高校校办企业统计、学位授予统计、职工教育培训统计等开展情况,以及数据质量控制、重要数据会商、统计信息共享等落实情况。
三、督察形式
督察组主要通过谈话沟通、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实地检查工作。
1.对接沟通。督察组将与被督察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以会议形式进行对接沟通。
2.个别谈话。督察组将分别与被督察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相关领导班子成员、相关统计工作处室负责人进行个别谈话。
3.查阅资料。督察组将对照上述三个方面的督察内容查阅相关资料,同时视情况开展问卷调查,进一步了解情况。
四、迎检工作
(一)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三福、戚人杰
副组长:黎晓明、谭见君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联络组:陈全文为组长,王练红、李新辉、李文彬、成奋华、肖调生、周文成、朱乐喜、尹玉林、刘志勇、谢根生、
张蓉晖为副组长,李洁妮、向珍良、彭 义、邹 绮、陈毅峰、周武阳、颜之竹、冯志强、曾志军为成员。
(二)责任分工
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统计督察工作的接待、会务、行程联络。完成总结汇报材料的撰写,调阅资料的审定印制。质量诊改与教育督导室配合党政办公室做好数据质量控制、重要数据会商、统计信息共享等落实情况。
相关部门负责准备各项统计工作材料:财务处负责教育经费统计,基建处、国资处负责基本建设投资统计,国资处负责教育装备统计,科研规划处负责高校科技统计,教务处负责高校实验室统计,国资处负责高校校办企业统计,教务处负责学籍统计,人事处、教师工作部负责职工教育培训统计。
保卫处负责安全及车辆停放工作,新闻中心负责宣传报道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根据所担负的统计职能,撰写统计工作情况总结(包括统计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于9月20日上午12点前报送至党政办公室(邮箱107862301@qq.com)。党政办负责汇总撰写统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5000字)、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报告(3000字)。
2.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对照资料调阅清单(见附件)进行全面梳理、整理、汇编备查资料,认真核准统计数据并于9月21日上午10点前报送至党政办公室(邮箱107862301@qq.com)。
3.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要做好参加个别访谈准备。
附件:统计督察资料调阅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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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