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1年清明节放假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2021年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2.请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加强假期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妥善做好防火防盗、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
3.请各二级学院及学生处、保卫处、后勤处将值班安排表于3月31日下午5:00前发送至邮箱47504250@qq.com。
党委办公室 行政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