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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0-22 00:00:00  发布人:Kjzy_yxy  浏览量:220

各部门:

 根据湘治教费办通【2020】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高度重视教育收费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好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收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治理力度,全面进行一次教育收费工作的自查和学校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损害学生利益的教育乱收费行为。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治理乱收费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学校治理教育收费有关工作:

组长:李三福、戚人杰

副组长:邹海

成员:各部门(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财务处,负责协调组织我校教育乱收费治理有关工作。

三、明确工作重点,展开自查自纠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乱收费治理工作重点内容列示如下:

第一,财务处对照上级批复的收费标准进行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的收费检查工作,学费及住宿费不得跨学年预收,不得因补上新冠疫情耽误的教学任务另行收取任何费用,收费标准做好公示,规范收费行为。

第二,后勤处加强对学校伙食价格管理和监督、并及时做好公示。切实做好热水、澡堂等其他服务型收费的监管工作。不得违背自愿原则,强制服务收费;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

第三,各二级学院、部门自查有无以各类名义收取除财务处收取费用以外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违规乱收费的情况。如:有无变相向学生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校企合作费、就业委托费等,有无强制学生参加各类培训且收取培训费用等。严格学生参保事项管理,除可代收政策规定的学生保险外,不得参与组织、强制代收其他商业保险、医疗保险,获取保险回扣、返还款扥等。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于10月26日下班之前前将部门自查乱收费情况报告交至财务处备查(有无乱收费情况均需提交报告,报告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四、落实整改阶段(11月份)

各学院、部门自查整改完成后,学校乱收费治理小组牵头对全校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出现的情节典型、性质严重的教育乱收费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对于屡查屡犯、屡纠不改、多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对直接责任人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给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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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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